本報訊 記者昨天從全國總工會獲悉,針對今年4月28日起施行的《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》,將出臺預防和制止職場性騷擾的細則,全國1.37億女性職工凡遭遇性騷擾,投訴和訴諸法律將更具可操作性。
全國總工會昨天召開新聞發布會,發布學習宣傳貫徹《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》的通知。全總副主席、書記處書記張世平介紹,經此次修訂的《特別規定》,擴大了適用范圍,在原有國家機關、人民團體、企業、事業單位外,增加了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單位和個人,覆蓋了所有用人單位及女職工,包括女農民工。
據介紹,全國總工會將聯合地方人大和勞動、衛生、安監等政府部門,組成督查組,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,重點督查中小非公企業和維護女農民工權益。同時配合、推動政府有關部門,制定并完善《特別規定》的實施細則和相關配套文件,就設計女職工權益保障的重點難點問題開展調查,協調推動有關部門盡快啟動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研究。
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法制司副司長芮立新介紹,下一步將研究推進生育保險的覆蓋范圍從原來的城鎮企業女職工,擴大到全體女職工,屆時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用,都將由生育保險支付,減輕用人單位負擔。
《特別規定》第十一條規定,“在勞動場所,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。”對此,全國婦聯權益部副部長蘭青表示,由于職場性騷擾定性難、取證難,用人單位在預防和制止性騷擾方面的作用尤其重要。她說,建議用人單位建立性騷擾的舉報程序,一旦發現單位立即處理。并且裝備必要的設施,如在電梯等公共區域安裝攝像頭、辦公室安裝設置可視窗口、采取開放辦公方式等。同時,注意受害者的信息保密工作,注意保留證據,從而支持受害者的投訴、舉報,并獲得心理法律方面的幫助。張世平表示,職場性騷擾如何進一步預防、一旦發生向何部門舉報、如何舉報等,將在今后出臺的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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